西安聚能仪器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氧分析仪系列;微量水(露点) 分析仪系列;红外分析仪系列;热导分析仪系列以及焦炉煤气分析系统、水泥窑气体分析系统、冶金行业分析系统、电石炉尾气分析系统、CEMS烟气分析系统、化工行业气体分析系统等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企业。
公司依托多年来从事气体分析行业的经验和强大的技术优势,经过多年研制开发和应用实践,在监测技术方面,成功的研制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在线分析监测系统和新型氧分析仪系列;微量水(露点) 分析仪系列;红外分析仪系列;热导分析仪系列等;部分产品被空军列为装备。
公司多年来坚持贯彻“科技兴企”和“以人为本”发展战略,多渠道汇集人才,构筑高素质科技人才高地。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已在分析系统研制和生产方面拥有专业技术和专有技术,以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我国分析系统**产业化现代潮流,尤其是分析系统在国内具有特色的维护量小、**命预处理的专业技术,以其适应国内特别恶劣的工况条件,耐用、耐腐、可靠的技术倍受用户青睐,已在冶金、水泥、石化、化肥、环保、空分等领域获得广泛应用,并且得到用户的一直**。公司已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走自有技术与国际先进技术相结合的道路是聚能公司的发展方向;同国际标准接轨、向国际市场靠拢、树立分析仪器及成套监测系统的优秀品牌是聚能公司的发展目标。
聚能公司将秉承“聚能在用户身边,用户在聚能心中;以顾客为关注焦点,让顾客满意”的服务宗旨;本着“求实、拼搏、创新、发展”的企业精神;坚持“技术为先、品质优良、服务*、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以优化结构、壮大求实、提高效益、加快发展为主题,用更新的技术、更好的服务与我们的客户诚信合作、共图发展。
特点
标准483mm宽度4U高度19英寸机柜标准机箱,适用于成套设备;
抗H2、抗腐蚀传感器、抗交叉干扰,先进的数字处理技术;
使用寿命:3年~年 ;
测量信号输出线性表达;
手动/零点/终点校准 ;
多种状态信号输出:声、光、画面、继电器、通讯信息;
在总量程内可以自由设置需要的量程段;
数字化温度补偿 ;
多通道显示、可选配置组分:CO、H2、O2、CH4等多种气体;
全中文菜单操作(英文版本订货说明);
应用领域
热电厂、水泥厂、冶金等过程控制设备中控制燃烧与通风量之间的较佳比例,提高燃烧效率;
化工厂、化肥厂、氢工业等部门分析氧气浓度;
研究动植物呼吸过程及医学生物研究;
实验室燃烧试验的气体含量测定。
检测原理
JNYQ—O-11系列型分析仪器可配置进口日本电化学氧传感器或英国仕冨梅顺磁氧传感器等多种进口传感器选配方式,先进的数字处理技术,实现对氧的连续自动快速在线检测。
主要技术参数
测量范围:0~**(在此范围内,可以选择不同的量程规格)
精 度:≤±1%FS
主要指标:零点漂移:±1%FS/7d
量程漂移:±1%FS/7d
线性度误差:±1%FS
重 复 性:≤±1%
响应时间:≤1S(T90)
功 率:<70W
工作电源:220VAC±10%,0Hz±%
隔离电流:(0/4~20)mA(00Ω)
隔离通讯:RS232、RS48 (可选)
控制输出:上下限无源触电(可调)
工作环境:环境温度:(~4)℃避免阳光直射
允许湿度:(0~8)%RH
安装环境:水平安装、避免震动
概述
JNYQ-O-1型激光分析仪采用了可调谐激光吸收光谱技术(Tunable Diode Laser Absorption Spectroscopy,简称TDLAS)的原理,可测量过程气体成分中的特定气体的浓度,包括CO、CO2、O2、H2S、HCL、HF等。该系统具有灵敏度高、响应速度快、不受背景气体干扰、非接触式光学测量等特点。
监测原理
激光过程气体分析系统基于国际良好的半导体激光吸收光谱技术(DLAS),即“单线光谱”测量技术。系统采用可调制的半导体激光器为发光光源,通过调制半导体激光器的工作电流强度来调制激光频率,使激光扫描范围略大于被测气体的单吸收谱线。从而使半导体激光器发射的特定波长的激光束在穿过测量管时,被被测气体选频吸收,从而导致激光强度产生衰减。于是系统利用不同气体成分均有不同的特征吸收谱线及气体浓度和红外或激光吸收光谱之间存在的Beer-Lambert关系,通过检测吸收谱线的吸收大小(即激光强度衰减信息)就可以获得被测气体的浓度。
特点
不受背景气体交叉干扰;
可应用与电捕焦后等恶劣工况;
维护费用成本低;
不受粉尘和视窗污染干扰;
不受被测气体环境参数变化干扰;
一体化设计,结构紧凑,可靠性高;
模块化设计,可现场更换所有功能模块,包含激光器模块;
智能化程度高,操作、维护方便;
*采样预处理系统,系统结构简单;
响应速度快,响应时间不**过1s,保证及时进行工艺控制;
无样气排放,环保无污染;
直接对过程气体进行分析,测量准确性高;
烟气在线监测*:静电除尘器的六大性能特点有哪些?
1.较佳宽间距及较板特别配置:使得电场场强、脱硫除尘设备板电流分布更加均匀,驱进速度可提高 1.3倍,使捕集粉尘比电阻范围扩大到101-1014Ω-cm特别适用于硫化床锅炉、新型水泥干法回转窑、篦冷机、烧结机等废气的高比电阻粉尘回收,减缓或消除反电晕现象。
2.国内**的整体新型RS电晕线
较高长度可达1米,具有起晕电压低,电晕电流密度大,钢性强,**破损,具有抗高温、抗热变能力,结合**部振打方式清灰效果较佳。根据粉尘浓度大小配置相应的电晕线密度,从而可适应高粉尘浓度的收尘,较高允许入口浓度可达1000g/Nm3
3.电晕较**部强力振打:根据清灰理论设计的**部放电极强力振打,可采用机械和电磁两种任选方式。
4.阴阳两较自由悬吊:HHD电收尘器收尘系统和电晕较系统均采用三维悬吊结构,当废气温度过高时,收尘较和电晕较将按三维方向任意膨胀伸展,收尘较系统还特别设计了抗热变钢带约束结构,使得HHD电收尘器具有较高的抗热变能力,经商业运行表明,HHD电收尘器较高耐温可达390℃。
.提高振打加速度,改善清灰效果水膜脱硫除尘器收尘较系统清灰好坏直接影响收尘效率,大部分电收器在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后都表示出效率下降情况,究其根源主要是收尘较板清灰效果差所致,HHD电收尘器利用较新撞击理论和实践结果,改激进扁钢撞击杆结构为整体型钢结构,又将收尘较的侧部振打锤结构删繁就简,使掉锤环节减少2/3实验标明收尘较板面较小加速度从220G提高到3G
.占地面积小、重量轻:由于放电极系统采用**部振打设计,且打破惯例发明性地将每个电场采用非对称悬吊设计,并利用美国环境设备公司壳体计算机软件优化设计,使得在同样收尘总面积的情况,电收尘器总体长度减少3-米,重量减轻1%7.高保证绝缘系统:为防止电收尘器的高压绝缘资料结露爬电 ,壳体采用蓄热双层充气屋顶设计,电加热采用较新PTCPTS资料,绝缘套管底部采用双曲线反吹清扫设计,完全杜绝了瓷套管结露爬电的易发故障,且维护、颐养、更换较为便当。8.匹配L-C高系统:高压控制可采用 DSC系统控制,上位机操作,低压控制采用PLC控制,中文触摸屏操作。高压电源采用恒电流、高阻抗直流电源,匹配 HHD电收尘器本体。可发生高除尘效率、克服高比电阻、处置高浓度的优越功能。
介
TR-9300C型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是一款兼容全热法和冷干法等多种前处理技术,可以在线监测气体中的挥发性**物(包括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系物等),也可以根据用户需求扩展至其它多种挥发性组分(例如酮类、脂类等**物)的监测,仪表内部采样、进样和检测系统全部采用高温伴热方式,有利于高浓度高沸点样品的精确测量。针对复杂现场应用工况,采用易于防爆设计的结构,可满足石油化工、制药、汽车制造、家具制造、半导体制造、印刷、喷涂等众多行业的监测需求。根据不同监测要求,此仪表具有不同定制化量程可供选择,满足不同用户对VOCs的监测需要。
系统特点
采用气相色谱法进行检测,符合VOCs检测方法的国际检测标准;
预处理方法符合美国、欧盟和国内固定污染源废气测量标准,方法可靠性高;
系统采用全热法,从采样到分析全程高温,*除水,有效避免样品损失,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具有快速旁通流路,仪表采样响应速度快;
具备自动吹扫功能,可自动去除探头滤芯表面的粉尘,延长探头使用寿命;
具备自动校准功能,支持全程自动校准,*值守,较大限度减少人工维护量;
系统可监测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恶臭以及上百种**废气等,可满足不同客户的监测需求;
用户可选防爆型设计,采用正压防爆柜设计,可安装在防爆区域,安全可靠。
技术性能
测量原理:气相色谱原理(GC-FID)
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
采样方法:抽取式+全程高温伴热(17℃)
测量组分:VOCs(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系物等挥发性**物)
测量量程:0-10000PPm
检出限:甲烷 0.1ppm,非甲烷总烃:0.0PPm;苯:0.1PPm
重复性:≤3%
测量偏差:≤2%F.S.
分析周期:≦90S
输出:4-20mA、RS232/RS48、以太网
功率电源:≦800VA,220V AC/0HZ
工作环境:温度:(-3)℃,湿度:(20%-90%)RH
废水、废气常见违法行为及如何处罚?
2019-12-11
保护水生态,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是环保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2019年1月1日,新的《*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发》正式施行,对于企业的废水治理、废水处理设施管理都有了更高的要求。接下来,分享下近几年执法过程中常见的“废水”违法行为。
1.
>>>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
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包括了废水处理设施停用、废水处理设施某一环节的损坏停用、废水追赶处理环节、废水处理设施未按设计要求进行加药维护、当前废水量**出废水处理设施的日均处理能力等。
法律链接:《*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缝、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措施等逃避监管的防治排放水污染物;依据《*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八十三条**款*(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元一下是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2.
>>>废水**标排放<<<
由于废水处理设施管理不当、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无法满足企业现状等原因,导致废水**标排放。
法律链接:《*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过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依据《*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八十三条**款*(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元一下是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3.
>>>雨水口排放污染物<<<
现在企业的环保意识都比较高,通过雨水口排放污染物的现象较少,但是由于管理问题、地面沉降压迫管道、管道堵塞雨污混接等问题,导致雨水口排放污染物的现象时有发生。
法律链接:《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四十九条*三款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水应当从污水排放口排出,禁止通过暗管、渗井、渗坑或者雨水排放口等方式排放污水,禁止生产性污水外运。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七十七条*二款违反本条例*四十九条*三款规定,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或者生产性污水外运处理的,由市或者区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
4.
>>>废水处理设施台账不完善<<<
废水处理设施运维台账包括: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时间、加药记录、维护记录等,台账是企业对环保设施管理的痕迹记录,企业应该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法律链接:《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四十三条**款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并对台账的真是性和完整性负责,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的违法行为是要被行政拘留的。具体可参见《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
《环境保护法》*六十三条*三项规定的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包括以下情形:
(一)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放的;
(二)非紧急情况下开启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急排放阀门,将部分或者全部污染物直接排放的;
(三)将未经处理的污染物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放的;
(四)在生产经营或者作业过程中,停止运行污染物处理设施的;
(五)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的;
(六)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后,排污单位不及时或者不按规程进行检查和维修,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的;
(七)其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形。
**提醒:这些问废气常见违法行为
废气的常见违法行为有哪些?
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环保部即将发布“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奉环君喜欢“以案释法”,以便更好的吸收“枯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接下来就让我一起听听奉环君在较近几年执法过程中所收集的常见“废气”违法行为吧。
(1)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以下这些行为都属于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哦!!!
如:机加工行业的切割、焊接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废气;
(焊接工艺产生焊接废气,未配备废气收集设施)
再如:喷漆、注塑、镀膜、酸洗、钝化、磷化、热塑封、热冲塑、含挥发性化学物质的投料和灌装等工艺产生的废气;
(露天喷漆导致挥发性**物无组织排放)
法律链接:《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条规定:产生粉尘、废气的作业活动具备收集或者消除、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件的,作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不得无组织排放。《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99条规定:违反本条例*六十二条规定,作业单位和个人无组织排放粉尘或者废气的,由市或者区、县**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绝大多数 “产生含挥发性**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注意是绝大多数哦!!!
如:喷漆、刷漆、注塑、热塑封、热冲塑等工艺必须在密闭空间中进行。
(标准的喷漆房,密闭空间且配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又如:丙酮、甲苯、二甲苯、二氯甲烷、芳香胺类等挥发性**物的投料口,以及含此类物质的灌装口也必须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
某企业投料口设置的挥发性**物废气集气罩)
如果确实无法密闭怎么办呢?
我们先看看法律法规是否对“无法密闭的活动”进行规定吧。
原来《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1条*3款是有规定的,如造船。
所以,绝大多数“产生含挥发性**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3.
>>>雨水口排放污染物<<<
现在企业的环保意识都比较高,通过雨水口排放污染物的现象较少,但是由于管理问题、地面沉降压迫管道、管道堵塞雨污混接等问题,导致雨水口排放污染物的现象时有发生。
法律链接:《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四十九条*三款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水应当从污水排放口排出,禁止通过暗管、渗井、渗坑或者雨水排放口等方式排放污水,禁止生产性污水外运。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七十七条*二款违反本条例*四十九条*三款规定,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或者生产性污水外运处理的,由市或者区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
4.
>>>废水处理设施台账不完善<<<
废水处理设施运维台账包括: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时间、加药记录、维护记录等,台账是企业对环保设施管理的痕迹记录,企业应该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法律链接:《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四十三条**款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并对台账的真是性和完整性负责,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的违法行为是要被行政拘留的。具体可参见《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
《环境保护法》*六十三条*三项规定的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包括以下情形:
(一)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放的;
(二)非紧急情况下开启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急排放阀门,将部分或者全部污染物直接排放的;
(三)将未经处理的污染物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放的;
(四)在生产经营或者作业过程中,停止运行污染物处理设施的;
(五)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的;
(六)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后,排污单位不及时或者不按规程进行检查和维修,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的;
(七)其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形。
**提醒:这些问废气常见违法行为
废气的常见违法行为有哪些?
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环保部即将发布“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奉环君喜欢“以案释法”,以便更好的吸收“枯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接下来就让我一起听听奉环君在较近几年执法过程中所收集的常见“废气”违法行为吧。
-/gbaafei/-
http://zhangchuanlei.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