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售卖地全国
是否支持定制是
货源类别现货
成色全新
包装清单主机说明书合格证
产品名称在线监测
TR-1000
CO
一氧化碳检测探头
0~1000mol/mol
HJ∕T 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76-2007《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的要求研发出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可实时监测SO2、NOX、O2、颗粒物、温度、流速、压力、湿度等参数,可与**联网传输数据,该系统由烟尘监测子系统(测粉尘)、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测SO2、NOX)、烟气参数监测子系统(测温度、压力、流速、O2、湿度)、系统控制及数据采集处理子系统四个基本部分组成。
分析小屋:
站房的建设应符合环保部下发的《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HJ 75-2017中*六项监测站房相关要求。
1)站房位置:小屋具置根据现场情况而定,离测点越近越好,与排放口采样点距离小于50M(远不**过70米);
2)监测站房尺寸:应设置立的监测站房,站房高度应满足设备操作和维护的需求,放置单套分析系统柜站房外形尺寸为3m(L)×3m(W) ×3.0m(H ) 。(实地建设站房内部高度不小于2.8米);
3)站房基础条件:站房的基础荷载强度应≥2000Kg/m3,站房具备防漏、防尘、通风、消防、接地、避雷等基础条件,站房建在标高≥0米处;
4)温湿度控制:站房内安装安装空调和采暖设备,并保证环境温度:15~30℃,相对湿度≤60%,安装温湿度计,空调应具备来电自动重启功能,站房内应安装排风扇或其他通风设施;
5)站房电源:常规电源-站房电电压符合AC 220V±10%,频率50Hz;功率不小于8Kw。至少预留三孔插座5个,稳压电源1个,UPS电源1(2.5KW,30min)个,CEMS系统用电功率为2kw+40Lw(L为采样管线长度)。
6)站房配置:分析小屋内应配备办公桌和文件柜,配置打印机,提供消防灭火器。
7)站房结构:站房结构可为砖混/钢混/彩钢房,彩钢房外墙彩板厚度≥0.6mm,内墙彩板厚度≥0.5mm;保证强度;保温层不低于100mm,阻燃型;
8)通讯:站房应具有满足CEMS系统数据传输要求的通讯条件;
9)站房透光窗:站房设有透光窗,其尺寸不小于600mm×600mm;
10)站房门禁系统:站房设置二级门禁系统并设有开启记录器,可查询开启时间、次数;
11)站房的设置:监测用房的设置应考虑到不对企业正常生产条件和环境造成影响,监测站房外应有明显标识牌;
12)分析小屋内需固定的设备包括:
分析机柜及标准气钢瓶;
机柜可用膨胀螺栓直接固定在地面上或预埋槽钢或钢板固定,
标准气钢瓶固定采用钢瓶架固定,钢瓶架根据钢瓶实际数量现场制作。
13)小屋开孔:
采样管进线孔。采样管线的进线孔开在机柜**部的上方,即进线孔离地面高度大于2200mm。
电缆进线孔。可采用墙壁上开孔或电缆沟的方式。
桥架的开孔。安装在墙壁上方,挨近屋顶位置,距离侧面墙壁1米处。
4.4 操作维护平台及爬梯
1)采样或监测平台易于人员到达,有足够的空间,便于日常维护和比对监测。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2 米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Z 字梯/旋梯/升降梯;)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20 米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升降梯。
2)为现场的CEMS仪器及性能验收时的操作及维护方便,必须搭建操作平台。操作平台的搭建原则是保证人员安全,仪器操作及维护方便。依据HJ 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应满足以下要求:
1.栏杆高度:≥1.2米
2.平台宽度:≥2米;平台长度:≥2米
3.平台的长度满足现场操作维护需要,需建环形平台。
4.平台高度:以距离开孔位置的距离0.6~1.5米为宜
5.平台承重:300Kg/M3
6.平台的搭建要充分考虑现场操作及维护的方便性
7.水平地面到平台搭建“Z”字型或旋转型爬梯具体要求:梯宽大于0.9m,踏步高0.3m,护栏高大于1.2m。
4.5 CEMS系统开孔
依据:HJ 75—2017以及HJT 76—2017 相关要求
1.**选择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2.对于颗粒物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4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不小于2倍直径处。
3.对于气态污染物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2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不小于0.5倍直径处。
4.为了便于颗粒物和流速参比方法的校验和比对监测,烟气CEMS 不宜安装在烟道内烟气流速小于5m/s 的位置。
5.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为:D=2AB/(A+B),式中A、B为管道边长。
6.环保验收对比孔应在烟气采样孔断面下游处预留。
7.当开孔位置无法以上要求时,测量点开孔需要由环保检测部门和客户共同确定。
1、总则
1.1 本技术协议适用于西安聚能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烟气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连续排放烟气的气体在线分析系统。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 所涉及的气体分析设备达成如下技术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2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全部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将提供符合本技术条件和工业标准的产品。
1.3 本技术条件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甲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4 本技术条件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5 标准执行。
① HJ 76-2017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② HJ 75-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
③ GB13223-2011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④ HJ 212-2017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⑤ GB13271-201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⑥ GB29620-2013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⑦ GB3095-1996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⑧ GB18485-2007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
⑨ CJJ90—2002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工程技术规范》
⑩ CJ/T118—2002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技术规范》
⑪ 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⑫ GB/T16157-1996 《固体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⑬ GB9078-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⑭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⑮ GB12519-1990 《分析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2、系统概述
本协议主要针对甲方烟气气体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氧气浓度在线分析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验收等技术方面提出的要求。
2.1.1设计要求:可靠
2.1.2设备名称:TR-93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2.1.3安装位置:烟道总排口
2.1.4安装台数:壹套
2.1.5监测对象: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烟气含尘量
2.1.6附带测量参数:
2.1.7信号输出:提供4~20mA模拟量信号
2.2 现场环境
2.2.1工艺管道
管道材质:
烟道直径:
烟道壁厚:
3、系统组成说明
3.1 系统的原理及功能
CEMS监测系统是乙方为甲方在线分析监测设计的烟气排放连续在线监测设备,根据环境不同,可选择不同的测量气体参数,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及氧气分析系统设备的准确测量
CEMS系统由气体分析仪单元、预处理单元、取样探头单元和反吹单元组成,确保实现连续不断数据监测。取样采用三合一的聚四氟乙烯伴热取样管,所有分析设备的数据具备实时传速*、稳定,传速速度快特点,并且支持各种分析数据所对应的模拟信号的连接。
3.2 气体分析仪参数
分析仪表单元采用西安聚能仪器有限公司的JNYQ系列型分析仪,完成样气NOx、SO2、CO、HCL、O2在线连续分析。分析仪的传感器为引进国外技术制造,性能稳定可靠,响应时间快,智能化程度高。
3.2.1气体分析参数: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氧气
JNYQ-S-81型烟气分析仪,能连续检测流程气样中待测组份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氧气的体积浓度。采用进口光源和检测器的传感器技术,较大的提高了仪器的稳定性。
仪器特点
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传感器采用紫外吸收分析原理
氧气采用电化学原理传感器
高稳定性紫外光源:光源灯丝采用铠装工艺,延长了使用寿命
单气室结构,电容式精密传感器检测输出,仪器稳定性好
测量气室镀金耐腐蚀,特的洐磨工艺,内壁达到镜面光洁度
仪器部件单元化,维护、检修方便
报警输出(上、下限较值报警)
标准信号隔离输出4—20mA
http://zhangchuanlei.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