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售卖地全国
是否支持定制是
货源类别现货
成色全新
包装清单主机说明书合格证
产品名称在线监测
XX代表几路控制
TR-RS-XX
数字量输入
总线制输入控制器
1路到256路控制
TR-9300C型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是一款兼容全热法和冷干法等多种前处理技术,可以在线监测气体中的挥发性**物(包括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系物等),也可以根据用户需求扩展至其它多种挥发性组分(例如酮类、脂类等**物)的监测,仪表内部采样、进样和检测系统全部采用高温伴热方式,有利于高浓度高沸点样品的测量。针对复杂现场应用工况,采用易于防爆设计的结构,可满足石油化工、制药、汽车制造、家具制造、半导体制造、印刷、喷涂等众多行业的监测需求。根据不同监测要求,此仪表具有不同定制化量程可供选择,满足不同用户对VOCs的监测需要。
系统特点
采用气相色谱法进行检测,符合VOCs检测方法的国际检测标准;
预处理方法符合美国、欧盟和国内固定污染源废气测量标准,方法可靠性高;
系统采用全热法,从采样到分析全程高温,*除水,有效避免样品损失,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具有快速旁通流路,仪表采样响应速度快;
具备自动吹扫功能,可自动去除探头滤芯表面的粉尘,延长探头使用寿命;
具备自动校准功能,支持全程自动校准,*值守,大限度减少人工维护量;
系统可监测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恶臭以及上百种**废气等,可满足不同客户的监测需求;
用户可选防爆型设计,采用正压防爆柜设计,可安装在防爆区域,安全可靠。
技术性能
测量原理:气相色谱原理(GC-FID)
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
采样方法:抽取式+全程高温伴热(175℃)
测量组分:VOCs(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系物等挥发性**物)
测量量程:0-10000PPm
检出限:甲烷 0.1ppm,非甲烷总烃:0.05PPm;苯:0.1PPm
重复性:≤3%
测量偏差:≤2%F.S.
分析周期:≦90S
输出:4-20mA、RS232/RS485、以太网
功率电源:≦800VA,220V AC/50HZ
工作环境:温度:(5-35)℃,湿度:(20%-90%)RH
一、概述
排放,是指火电厂燃煤锅炉在发电运行、末端治理等过程中,采用多种污染物协同脱除集成系统技术,使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符合燃气机组排放限值,即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基准含氧量6%)分别不**过5 mg/m³、35 mg/m³、50 mg/m³,比《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规定的燃煤锅炉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分别下降50%、30%和50%,是燃煤发电机组清洁生产水平的新。
针对这背景,西安聚能仪器有限公司集多年环境监测系统的研发与应用经验成功推出TR-9300B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其分析仪器采用赛默飞世尔公司(原美国热电)的43i脉冲紫外荧光法SO2分析仪和42i化学发光法NO-NO2-NOx分析仪,单套监测系统采用监测平台探头+预处理+工控机+液晶显示器+数采仪的架构模式完成对监测数据的接收、存储、显示、传输的功能要求。
二、污染物因子监测方案
气态污染物监测因子:采用完全抽取式系统通过的加热采样探头将烟气从烟道中抽取出来,并经过伴热传输,将烟气传输到烟气分析机柜后进行除尘、排放烟气冷凝器除水等处理后进入43i和42i分析仪器进行分析。
颗粒物监测因子:采用赛默飞世尔科技PM CEMS颗粒物监测系统对烟气中颗粒物进行采样分析。即采用稀释抽取法将烟气传输到激光前散射分析系统中进行分析,然后通过后置的微震荡天平对前散射系统进行定期自动校准和不定期手动校准。
三、主要技术参数
监测项目
测量方法
测量范围
零点漂移
量程漂移
响应时间
(T90)
线性误差
输出信号
SO2
脉冲紫外荧光法
0-0.05至100μmol/mol;
0-0.01至250mg/m3
≤1ppb/7d
±1%FS/7d
≤80 秒(10 秒平均时间)
≤±1%FS
RS-232/485
4~20mA
NOx
化学发光法
0-0.05至100μmol/mol;
0-0.01至150mg/m3
≤0.1ppm/7d
±1%FS/7d
≤40 秒(10 秒平均时间)
RS-232/485
4~20mA
CO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0~2000μmol/mol
±1%FS/7d
±1%FS/7d
≤12
RS-232/485
4~20mA
O2
电化学或
磁压式
0~25%
±1%FS/7d
±1%FS/7d
≤10
RS-232/485
4~20mA
颗粒物
(粉尘)
激光散射+振荡天平方法
0-3mg/m3,
高0–250mg/m3
±2%FS/7d
±2%FS/7d
≤15min
≤±3%FS
4~20mA
流速
压差传感法
0~40m/S
±2%FS/7d
±2%FS/7d
≤15
≤±1%FS
4~20mA
压力
压差传感法
-40~+40KPa
±2%FS/7d
±2%FS/7d
≤±1%FS
4~20mA
温度
热电偶
0~500℃
±1%FS/7d
±1%FS/7d
≤±1%FS
4~20mA
湿度
电容法
0~
±2%FS/7d
±2%FS/7d
≤10
≤±1.5%FS
4~20mA
分析小屋:
站房的建设应符合环保部下发的《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HJ 75-2017中*六项监测站房相关要求。
1)站房位置:小屋具置根据现场情况而定,离测点越近越好,与排放口采样点距离小于50M(远不**过70米);
2)监测站房尺寸:应设置立的监测站房,站房高度应满足设备操作和维护的需求,放置单套分析系统柜站房外形尺寸为3m(L)×3m(W) ×3.0m(H ) 。(实地建设站房内部高度不小于2.8米);
3)站房基础条件:站房的基础荷载强度应≥2000Kg/m3,站房具备防漏、防尘、通风、消防、接地、避雷等基础条件,站房建在标高≥0米处;
4)温湿度控制:站房内安装安装空调和采暖设备,并保证环境温度:15~30℃,相对湿度≤60%,安装温湿度计,空调应具备来电自动重启功能,站房内应安装排风扇或其他通风设施;
5)站房电源:常规电源-站房电电压符合AC 220V±10%,频率50Hz;功率不小于8Kw。至少预留三孔插座5个,稳压电源1个,UPS电源1(2.5KW,30min)个,CEMS系统用电功率为2kw+40Lw(L为采样管线长度)。
6)站房配置:分析小屋内应配备办公桌和文件柜,配置打印机,提供消防灭火器。
7)站房结构:站房结构可为砖混/钢混/彩钢房,彩钢房外墙彩板厚度≥0.6mm,内墙彩板厚度≥0.5mm;保证强度;保温层不低于100mm,阻燃型;
8)通讯:站房应具有满足CEMS系统数据传输要求的通讯条件;
9)站房透光窗:站房设有透光窗,其尺寸不小于600mm×600mm;
10)站房门禁系统:站房设置二级门禁系统并设有开启记录器,可查询开启时间、次数;
11)站房的设置:监测用房的设置应考虑到不对企业正常生产条件和环境造成影响,监测站房外应有明显标识牌;
12)分析小屋内需固定的设备包括:
分析机柜及标准气钢瓶;
机柜可用膨胀螺栓直接固定在地面上或预埋槽钢或钢板固定,
标准气钢瓶固定采用钢瓶架固定,钢瓶架根据钢瓶实际数量现场制作。
13)小屋开孔:
采样管进线孔。采样管线的进线孔开在机柜**部的上方,即进线孔离地面高度大于2200mm。
电缆进线孔。可采用墙壁上开孔或电缆沟的方式。
桥架的开孔。安装在墙壁上方,挨近屋顶位置,距离侧面墙壁1米处。
4.4 操作维护平台及爬梯
1)采样或监测平台易于人员到达,有足够的空间,便于日常维护和比对监测。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2 米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Z 字梯/旋梯/升降梯;)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20 米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升降梯。
2)为现场的CEMS仪器及性能验收时的操作及维护方便,必须搭建操作平台。操作平台的搭建原则是保证人员安全,仪器操作及维护方便。依据HJ 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应满足以下要求:
1.栏杆高度:≥1.2米
2.平台宽度:≥2米;平台长度:≥2米
3.平台的长度满足现场操作维护需要,需建环形平台。
4.平台高度:以距离开孔位置的距离0.6~1.5米为宜
5.平台承重:300Kg/M3
6.平台的搭建要充分考虑现场操作及维护的方便性
7.水平地面到平台搭建“Z”字型或旋转型爬梯具体要求:梯宽大于0.9m,踏步高0.3m,护栏高大于1.2m。
4.5 CEMS系统开孔
依据:HJ 75—2017以及HJT 76—2017 相关要求
1.**选择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2.对于颗粒物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4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不小于2倍直径处。
3.对于气态污染物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2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不小于0.5倍直径处。
4.为了便于颗粒物和流速参比方法的校验和比对监测,烟气CEMS 不宜安装在烟道内烟气流速小于5m/s 的位置。
5.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为:D=2AB/(A+B),式中A、B为管道边长。
6.环保验收对比孔应在烟气采样孔断面下游处预留。
7.当开孔位置无法以上要求时,测量点开孔需要由环保检测部门和客户共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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